探矿权转让可能出现的问题

浅析我国探矿权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百度文库
我国探矿权市场建立较晚,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如行政干预过多而私权保护不足、探矿权人资质标准低、转让条件与转让方式、评估与融资等。 理清探矿权流转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是完善我 2024年7月22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242号)中规定,转让探矿权须满足“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煤炭探矿权管理法律实务要点之三:探矿权转让、保留与注销 2019年1月11日 依据该《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转让探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 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 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网2010年1月27日 《通知》在以往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前进了一步,明确了探矿权转让需具备三个条件之一:以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探矿权,探矿权人申请探矿权转 国土资源部解读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问题的通知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网
1998年2月12日 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2022年5月23日 国土资源部首次在全国矿业权管理政策中对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主体资格、勘查实施方案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其中要求,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 首次细化明确探矿权转让条件——我国探矿权管理政策作出 摘 要 : 文 主要 针 对 我 国探 矿 权 转 让 市 场 中存 在 的 主 要 问题 , 即法 律 规 定 上 比 较 模 糊 的 地 方 ,对 本 现 实 中探 矿 权 转 让 的 性质 如何 确 定 ,以及 对 合 资 合 作 、股 权 探矿权转让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百度文库2022年1月10日 今日推送的最高法院案例认为,合作勘查没有导致探矿权转让,故不需办理探矿权转让审批手续。 作者在写作中也关注到有部分法院将合作勘查矿业权定性为探矿权转让。 最高法院:合作探矿是否属于探矿权转让?是否需报批?澎湃号

《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条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 1998年12月14日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土资发[1998]20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 百度百科2021年12月18日 第七条 当事人签订的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经采矿权审批部门批准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认定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最高法院:矿山合伙企业转让全部份额,是否导致采矿权主体变更 2019年1月11日 矿业权争议既可能是民事争议也可能是行政争议。在探矿权转让 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进行裁判。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无法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必须批准探矿权转让许可,因为那不是法院民事诉讼 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法治政府网

浅析我国探矿权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百度文库
浅析我国探矿权流转制度中存在的问题33探矿权招拍挂出让规定不够细化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方式不是适用于所有的探矿权阶段。招标、拍卖、挂牌,根本上是以价格竞争获得探矿权来获胜。以竞价方式获得矿业权,通常适用于风险程度较小的矿业权。2004年6月17日 八、探矿权转让条件中的关于时间的规定有的不切实际按《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一般矿种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3年 探矿权流转过程中的十个法律问题李晓峰博士搜狐新闻2022年4月12日 针对此案, 远兴提供了相关案件的基本事实。从披露的事实来看, 由于原告也即乌审旗国资投资违规造成探矿权的低价评估。也就是说, 此案产生缘由完全在于原告而非被告。然而一审判决的裁定却要被告承担全部责任包括诉讼费用。这就在法律事实的认定与受害补偿的追究之 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探究 针对此案, 远兴提供了 2016年2月26日 一般地讲,申请人均应是探矿权人,探矿权人在法律上具有在其探矿权范围内的采矿优先权。这种优先权在其不放弃开采权之前将给予绝对的保证,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侵犯。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探矿权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这种优先权将服从于国家的根本利益。必知:矿业人必知的40个采矿法律问题

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1月11日 探矿权转让的行政许可则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矿业权争议既可能是民事争议也可能是行政争议。在探矿权转让 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进行裁判。在民事诉讼 2024年7月22日 14号文件中进一步规定,以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2年,或者持有探矿权满1年且提交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普查及以上地质报告;以协议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10年。煤炭探矿权管理法律实务要点之三:探矿权转让、保留与注销 2013年8月10日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引发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第l2卷第6期2010年12月资源与产业RES0URCESINDUSTRIESV0L12No6Dec2010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引发的问题及政策建议罗小南?岑况(1中国地质大学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10083;2河南省有色地质矿产局,河南郑州)摘要:本文从探矿权出让制度形成背景,探矿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引发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豆丁网2017年8月10日 因此,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更好地解决油气探矿权出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填补制度的空白和漏洞,是能源法理论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中国油气探矿权出让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革的思考和建议这三个方面展开 【思想之光】张利宾:我国油气探矿权出让制度改革思考与建议

我国矿业权之探矿权出让制度的研究 德恒探索 德
我国矿业权之探矿权出让制度的研究 近日,曾轰动一时的“千亿矿权案”又有了新的消息。因涉“千亿矿权案”的前最高院法官王林清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罪名成立,两罪并处有期徒刑14 探矿权转让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法律论文道客巴巴阅读文档积分上传时间:年月日探矿权转让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摘要:本文主要针对我国探矿权转让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法律规定上比较模糊的地方,对现实中探矿权转让的性质如何确定,以及对合。探矿权转让可能出现的问题2023年7月11日 1对于勘查收益的期待权是探矿权人的法定权利,应当予以保护。探矿是采矿的前提和基础,采矿是探矿的利益和价值的实现,二者密不可分。探矿权人的转采权利是一种期待权,期待权的法律性质由将来可能取得权利的法律性质决定。该权利具有如下特点:雨仁研究 关于探矿权转采矿权优先权的理解 知乎2022年10月31日 探矿权延续是在探矿权有效期限内,探矿权人无法完成对矿区的勘查工作,需要继续延期探矿权证;探矿权保留是为了解决探转采期间探矿权有效期届满带来的探矿权人失权的问题。探矿权延续成功后,探矿权人需要继续进行勘查工作;但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矿业权到期后延续、维护的程序要点和注意事项(下) 德恒

王明宏:矿业权流转中民事刑事责任风险防范环境法研究所网站
2019年3月25日 矿业权流转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①保证拟流转的矿业权证真实、合法、有效,转让人与矿业权证载明的权利人一致;②拟转让的探矿权勘查范围或采矿权矿区范围与矿业权证载明的勘查范围或矿区范围一致;③拟转让的矿业权应当按照《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2022年7月12日 矿业权转让的当事人需要签订书面的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生效,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自成立起生效,除满足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外,,根据《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矿业权转让矿业权转让合同纠纷及审判规则梳理 德恒探索 德恒律师事务所2019年1月11日 矿业权争议既可能是民事争议也可能是行政争议。在探矿权转让 民事诉讼中,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合同效力、合同履行等问题进行裁判。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无法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必须批准探矿权转让许可,因为那不是法院民事诉讼 应松年:探矿权转让中的行政法问题法治政府网2022年1月10日 合作勘查矿业权是否应定性为探矿权转让,是否应办理探矿权转让审批手续?今日推送的最高法院案例认为,合作勘查没有导致探矿权转让,故不需办理探矿权转让审批手续。作者在写作中也关注到有部分法院将合作勘查矿业权定性为探矿权转让。最高法院:合作探矿是否属于探矿权转让?是否需报批?澎湃号

关于我国探矿权现状的思考 杂志 中国矿业网 中国矿业联合会
2013年4月11日 2 过度放权和快速牟利是探矿权乱象的主要成因 21 地方钻国家法律政策漏洞现象非常普遍。 在许多新问题的处置方面,探矿权管理制度出现供给不足、制度残缺或制度空白现象。2021年8月14日 有意见认为,矿业大都是先探后采,在勘查阶段,权利人已经履行了出让程序,且《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探矿权转采矿权不再另行缴纳矿业权出让金,因此“探转采”应当实行“直通车”;也有意见认为, 采矿权是和探矿权不同的权利, 应当履行出让程序法治 我国矿产资源法律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澎湃新闻2019年2月23日 原标题:“凯奇莱探矿权案”引发的法律思考访谈嘉宾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显东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王敬波中国 “凯奇莱探矿权案”的这些问题 权威专家给出答案 新浪网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中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登记,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登记制度,由国务院地质矿产部门及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勘探报告未经批准,不得作为矿山建设设计的依据。矿床勘探报告及 探矿权 百度百科

合作勘查合同及其探矿权转让条款再解析中煤公司
2020年12月16日 据笔者观察,在合作勘查合同的类案诉讼中,主 张撕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更倾向于认为合同性质为“探矿权转让合同”,或者合同内容包括探矿权转让条款,进而提出受让人未取得《勘查资质证书》而不具备受让探矿权(勘查许可证)的条件;或者该等探矿权转让2019年12月24日 矿权的取得具有时间性,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 理的通知》(国资发[2006]12 号)规定,在矿产勘查工作空白区域或虽进行过矿 产勘查但未获可供进一步勘查矿产地的区域内,以申请在先即先申请者依法登记 的方式出让探矿权。矿业权重叠问题的处理原则2022年6月22日 在因合作勘查引发的纠纷中,最核心的争议焦点为对合作勘查合同中的探矿权转让条款如何定性的问题 。2因委托合同引发的纠纷 如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终699号民事判决书中,直接将矿业权人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探矿权出让 矿业权出让纠纷类型及裁判规则梳理 德恒探索 德恒律师事务所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998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2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条 为了加强对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管理,保护探矿权人、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增刊20162国务院公报中国政府网

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13年6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土资发[1998]20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 2022年10月13日 探矿权出让合同已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但出现“因生态保护、规划调整、公益性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已设探矿权的部分勘查范围无法继续勘查或者转为采矿权的”,探矿权人有权凭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抵扣规定的25%扣减面积。9申请延续提交文件要求矿业权到期后延续、维护的程序要点和注意事项(上) 德恒 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问题及政策建议3、开展对高质量探矿权的技术招标。新时期,为保证探矿 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规范性, 选择更为专业的勘查队伍, 应对高 质量的探矿权开展技术招标, 能提高探矿权的利用率, 真正发挥 探矿权的应用价值。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制度问题及政策建议百度文库2023年12月26日 矿业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主要的能源和原材料,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因此加强矿政管理, 维护矿业高效发展非常重要。本文对我国探矿权的审批登记管理开展研究,重点从探矿权出让制度发展、分级审批与分类出让、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审批登记现状等4个方面总结当前探矿权审批登记 我国探矿权审批登记特征、存在问题与改革建议

采矿权转让合同未生效,浅谈救济方法及实务建议 知乎
2020年8月25日 就采矿权转让合同而言,《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申请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转让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转让或者不准转让的决定,并通知转让人和受让人;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2023年6月9日 2 深层油气探矿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中国深层—超深层油气资源潜力巨大,但由于深层地质条件复杂、工程技术要求高、勘探发现周期长,以及油气探矿权相互穿插、新出让区块面积小、探采合一期限过短等问题,导致缺乏对含油气盆地的整体 我国深层—超深层油气资源探矿权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及分析法律知识华律网转让探矿权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探矿权已满两个勘查年,完成了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已按规定缴纳了探矿权使用费及探矿权价款等等,符合这些条件的探矿权拥有者,如果愿意就可以将自己的探矿权转让给他人,如果在转让时发生转让合同 探矿权转让可能出现的问题,2023年7月26日 矿业投资并购实务中,为查清目标矿业权是否存在矿业权价款(出让收益)缴纳问题,尽职调查中应重点关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核查目标采矿权已评审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是否全部进行了有偿处置;二是核查目标采矿权新增资源矿业并购中矿业权尽调七大关键问题(附实务案例)

《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七大亮点和五大遗憾(完整版
2023年6月5日 关于海域油气矿业权范围同时跨省级行政区域与其他我国管辖海域的出让收益分配问题 遗憾1:10号文并未区分探矿权出让的 不同情形,分类制定征收模式,同时,没有同步制定出让收益的使用办法,以破解当前制约地质找矿突破主要体制机制 2024年7月22日 14号文件中进一步规定,以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2年,或者持有探矿权满1年且提交经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普查及以上地质报告;以协议方式取得的探矿权申请变更主体,应当持有探矿权满10年。煤炭探矿权管理法律实务要点之三:探矿权转让、保留与注销 2019年2月23日 该案件也引发了法学界关于探矿权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什么是探矿权?探矿权的转让有哪些条件?探矿权的转让有哪些途径和方式?关于探矿权转让的争议应如何解决?针对这些问题,法制网记者专访了几位法学理论与实务界的权威专家学者。“凯奇莱探矿权案”的这些问题 权威专家给出答案 新浪网2014年12月2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海南省环境资源厅、重庆市矿管办: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土资发[1998]20号《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及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为规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工作,现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规定 国土资源部司局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审批有关问题的